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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桥西区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1-11-13 10:09:42 阅读量:672

根据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第十二统筹巡察组于2021年3月25日至5月6日,对桥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5月10日,巡察组向桥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对于市统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我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照各项问题,逐条梳理,逐一研究,认真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共制定整改措施43项。并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担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整改期间,我院按要求认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实现了预期的效果。

全面压实责任,坚决推动落实。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带头领办整改事项,其他分管院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分解到岗、落实到人。认真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定期研究整改工作,多次召开调度会,仔细查找、及时补强薄弱环节,按照规定时间节点,认真向区委巡察办报告整改进度,主动接受上级部门检查指导。整改过程实行挂牌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行动迟缓、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部门和个人及时督促提醒,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着眼常治长效,完善制度机制。严格落实巡察工作要求,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始终注重“当下治”与“长久立”的有机统一,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共建立完善制度机制9项。坚持把点上的具体问题与面上的共性问题相结合,把思想认识与贯彻落实相结合,把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把整改任务与长远机制建设相结合,把建章立制作为根本性举措,建立健全各类制度机制,切实发挥出固根本、利长远的作用。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检察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深学细研、把握精髓,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干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努力深化巡察成果的运用,扩大整改成效,积极推动各项事业创新发展。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干警发扬优良传统、强化公仆意识、树牢为民情怀,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立足本职岗位为人民服务,打通践行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通过巡察整改,院党组进一步提高自身政治站位,各部门法律监督能力和担当精神都不断增强,干警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都得到明显加强,检察办案质效实现了有效提升。

针对市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3个方面21个具体问题,均已完成。具体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精神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对党的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重视”问题。

(1)针对“制定学习计划不认真”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实际进一步细化本年度学习计划。研究制定《2021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要求,明确学习重点、做好时间安排。二是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化。根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每月制定详细的集中学习方案,明确集中学习及个人自学的书目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学习。三是丰富政治理论学习形式。结合中心组学习,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并形成活动情况报告。围绕主题、结合工作进行交流发言,并在党员活动中心设交流园地,集中展示心得体会。四是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发布信息报道,广泛宣传做法和成效,共在《河北法制报》、石家庄检察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刊发党史学习教育稿件10余篇。五是领导干部带头宣讲,以“传承红色基因 永葆绝对忠诚 奋力开创桥西检察事业新局面”为题,为全体干警讲授专题党课,充分发挥了引学、带学、促学作用。六是营造浓厚氛围。依托我院微信公众平台、云借阅机,开设“微党建”“学党史·铭初心”等专栏,密集转发党史、微党课等学习内容,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深入人心。通过整改,进一步提升了干警对理论学习的重视程度,理论学习开展也更加规范和系统,进一步夯实了干警们“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根基。

(2)针对“班子成员学习笔记记录简单”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突出重点完善学习内容。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二是改进和完善学习方式,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制定详细的中心组学习方案等,要求班子成员按计划做好笔记,并定期互相督促、开展交流。三是抓好全员学习。紧紧围绕“铭记光辉历程、认识伟大贡献、感悟初心宗旨、掌握理论成果、传承伟大精神、领会宝贵经验”,采取党组中心组带学促学,支部定期学、规范学,开展培训集中学、专题学等方式,以四本指定书目为必学重点,抓好覆盖全员的学习教育。四是做到学思践悟。组织干警集中观看高检院党史系列培训讲座,利用全省政法网络大讲堂学习专题党课,不断加深对党史的认识,力求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通过整改,系统化提升了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学习能力和知识素养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

(3)针对“对学习强国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学习强国”的重视程度,党组会部署推动加强“学习强国”平台应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带头用。二是加大组织发动力度,由政治部进行逐一查核,将尚未注册及新招录干警全部纳入本院学习组织架构,确保实现全体干警“应入尽入”。三是应用“学习强国”开展经常性学习,由政治部定期统计学习情况,将阶段表现突出的干警评选为“学习之星”,对学习积分落后的干警及时督促。通过整改,引导和激励干警更加自觉主动学习,使全体干警更加充分地认识到应用好“学习强国”平台的重要意义,营造了崇学尚学的良好氛围。

2.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针对“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中心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及相关文件。二是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研究通过了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按要求向上级进行了报告,并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写入人大报告等。三是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并在党组会进行汇报研究,检察长对意识形态下一步工作情况进行部署,不断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强化阵地意识,做好检察宣传,从严打击涉意识形态领域犯罪,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四是强化检察文化建设,进一步夯实思想根基。选树身边典型为“每月一星”,推荐优秀干警参评“最美政法干警”“冀青之星”等选树活动;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等重点工作推出文化文艺作品。如举办“团结就是力量”征文活动,优秀征文在党员活动室展出;制作《北庄村——红色歌曲唱响的地方》音频,讲述红色故事,丰富思想文化教育成果。通过整改,我院切实增强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政治部组织协调的工作格局。

3.关于“内外部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够健全”问题。

(1)针对“外部协作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提升业务能力,提升办案质效。组织干警参加专题网络培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新时期检察理念、量刑建议规范化等内容。加强对业务知识与最新法条的学习,总结典型案例,并充分利用各种学习途径,提高干警业务知识储备。二是加强工作协调。与公安经侦部门召开联席会,共同制定长效机制,就提前介入案件的工作原则、案件范围、介入流程、保密要求等方面进行沟通研讨。与公安经侦部门开展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沟通会,同经侦工作主管领导、法制、专案组近20名干警就案件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就办案中出现的问题、存在的争议进行充分交流和研讨。三是拓宽渠道,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以案释法,丰富宣传内容,结合生动有趣的案例解读,有效增强群众法律意识与防范意识。联合法院、公安、金融等部门开展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组织干警前往生活小区为老年人等重点防范人群进行宣传讲解,悬挂宣传条幅,现场发放宣传手册和印有警示标语的手提袋、纸巾盒、扇子,使防范非法集资的观念深入人心,取得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

(2)针对“内部协作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提升思想认识。组织干警学习上级院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有关规定并开展交流研讨,提高公益诉讼案件的知识储备。二是加强各部门间工作交流。加强刑事检察部门与公益诉讼部门之间的业务沟通,定期以举办业务交流会、座谈会等方式探讨业务知识与案件办理方向。第一检察部明确检察官在受理危害公共卫生类犯罪、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等案件后三日内告知公益诉讼办案部门,联合审查是否移送案件线索。第二检察部明确专人负责线索核查与移送,并于每月底进行二次筛查,确保线索及时移送,不出现遗漏。三是建立部门间协作机制。制定本院《关于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和移送办法》。公益诉讼部门与案管部门建立定期案件巡查制度,同时紧密依托部门职能,加强同公安部门的工作对接,统筹协调刑事办案及公益诉讼办案要求,进一步提升证据标准。四是公益诉讼部门联合刑事检察部门建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三个一、五共同”办案模式。在办案中,面对公益诉讼案件较刑事部门办案周期长的工作实际,公益诉讼部门将介入案件关口前移至审查批捕阶段,充分利用时间完成公益诉讼公告等的程序性工作,保证了案件与刑事部门同时诉至法院,大大提升工作效率。通过整改,加强了与其他部门及时有效沟通,确保了线索移送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真正实现了刑事案件与公益诉讼案件同步推进,工作方式实现优化,工作合力得到凝聚,极大地提高了“四大检察”一体化程度。

4.关于“执法办案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针对“刑事执法还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培养程序意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相关业务部门每月至少两次组织干警进行学习,并对办案过程中遇到的程序及实体问题展开探讨。二是加强同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通过座谈会的方式加强与公安部门工作沟通,并与公安交管局就办理危险驾驶类案件执法办案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三是制定本院《关于规范审查起诉阶段重新办理强制措施的规定》,对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办理程序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四是积极开展案件自查与互查,加强对办案程序的监督。制定案件自查与互查工作机制,每月进行一次案件交叉互查,重点就强制措施文书的制作与送达问题进行了评查整改。五是全面加强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多次组织召开检察业务数据暨案件质量分析研判会商会议,检察长亲自主持,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全体员额检察官参加。打破固有思维、树立数据理念,准确把握抓数据与抓办案的关系,深刻领会“办案不是为了数据,数据是为办案服务”这一理念,确保各项业务指标全面向好向优。通过整改,丰富了干警的法学理论知识,增强了干警执法办案的程序意识,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办案质效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2)针对“刑事执行检察还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主动监督,在提高办案质效上下功夫。深入东风、东里、留营、振头等多个司法所现场阅卷、检查社区矫正工作档案、谈话了解情况等方式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抽查社区矫正档案60多件次。发现社区矫正对象请假不规范、文书填写空缺等问题并现场提出意见督促整改。二是加强学习,推动贯彻落实新理念。通过个人学习、集体学习,以及和区司法局共同学习等方式,加强对《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开展。三是充分运用听证,规范适用检察建议,召开检察听证和发出检察建议各1次。通过整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提升了干警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认识。通过检察监督和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开展,切实预防了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或者重新犯罪,有效促进司法行政机关公开公正执法,从而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无合同或合同填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对2018年以来的财务凭证进行深入梳理,对后续支出合同进行了规范。二是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质量,要求财务人员在进行业务办理时,逐一对照财务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来操作,规范票据开具,确保规定内容应有尽有,合法合规。通过整改,进一步加强了我院财务人员对会计工作流程、会计基础知识的学习,票据开具得到进一步规范,各项财务流程更加符合程序规定,实现了我院会计基础工作开展质量的切实提升。

(2)针对“账务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对2018年以来的财务凭证进行深入梳理,对账目进行规范整理。二是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对财务管理制度的学习,严格规范账务装订工作,做到发票、合同、明细齐全,账务规范。三是进一步完善本院财务管理制度。在本院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及基本流程中,在财务收支审批内容中明确对“财务收支的原始凭证内容是否真实、规范、全面”进行全面审核,对开票信息进行进一步规范,并要求发票应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一栏进行明确,购买服务的应附合同协议。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我院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得到夯实,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财务收支管理实现切实加强。

(3)针对“部分支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我院依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执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执行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于2019年以后对该项支出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每次支出均附司法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申报表和司法警察值勤申报表。二是进一步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规范差旅费报销流程。通过整改,提升了我院财务人员担当意识,强化担当本领,提高担当效果,进一步加强了财务管理,严肃了财经纪律,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实现了费用支出的严格控制。

2.关于“专用设备购置不合理,造成资产浪费”问题。

针对“专用设备购置不合理,造成资产浪费”的问题。

整改措施:计财与业务部门之间进行沟通对接,并及时将执法记录仪发放到业务部门,保障业务部门的办案需要。通过整改,进一步强化了办公室与各业务部门部门间的沟通对接,更加清晰掌握业务部门设备需求变化情况,更有针对性为干警配备检察专用设备,实现以科技手段助推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切实增强了资产管理意识,不断完善单位内部资产管理制度,实现了管理责任的进一步明晰,避免出现资产浪费。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织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1)针对“民主生活会存在走过场现象”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对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认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重点学习“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方面内容,明确有关规定要求。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推动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好效果。6月,我院召开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院党组按照方案要求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发言材料逐一把关,确保材料直奔主题、直面问题,切实查摆个人责任。会上,领导班子深入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红脸出汗、揭短亮丑,达到“见人见事见思想”的标准。通过整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我院的党内政治生活,提高了民主生活会质量,达到了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的效果。

(2)针对“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两个党支部分别认真整改,填写补齐党员发展材料,确保发展程序严格、材料完善合规。二是党总支加强对发展党员的管理,建立定期核查机制,对两个支部培养教育考察对象档案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三是支委会认真学习《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等,充分了解发展党员的规范程序,并对培养教育考察对象建立了“电子档案”,确保每个步骤符合要求、记录完善。通过整改,加深了支委会对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与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支部委员的党务工作能力,强化了对发展党员的管理,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

(3)针对“支部手册填写不认真”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支委会认真学习《党支部工作手册》《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等,严明“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等规定;同时加强对支部委员的培训,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按要求认真做好支部工作记录,确保支部手册应填尽填、内容完整。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做好计划安排,党支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每次安排专人负责大会通知与签到,保证到会党员人数符合规定要求。三是严格做好党费收缴工作,两个支部按要求每月收缴党费,由党总支开具票据并粘贴在支部手册相应位置,党总支向区直机关工委缴纳,收到票据后粘贴在党费本上,均做到按时缴纳、票据齐全。四是党总支加强对两个支部的指导,定期对支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日常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整改,党支部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更加严格,“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更加规范,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4)针对“支部换届工作资料缺失”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支部换届工作,在党组会上进行了研究部署,集体学习相关规定,明确流程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环节规范有序推进。二是严格落实上级要求,积极与组织部门沟通,根据市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院党支部建设的指导意见》,撤销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按内设机构成立8个新支部。三是认真准备换届选举,召开党总支委员会专门进行研究部署,按要求撰写党总支工作报告,制定了《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党总支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等,提前做好党总支换届与支部调整的准备工作。通过整改,进一步加深对换届流程的了解和掌握,认真研究支部设置及支部委员人选,配齐配强党务队伍,严格做好换届各项材料收集整理,为我院下阶段规范开展支部换届及调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关于“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

(1)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政策规定学习,认真学习干部人事相关制度文件。二是仔细对照“三定方案”中关于领导职数有关要求,加强同区委组织部和上级院干部人事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全面落实职数方面有关要求。目前,已落实两名副检察长的调出和一名检委会专委的职务免去手续。通过整改,我院领导干部配备工作得到有效规范,进一步改善了检察人员队伍结构,实现检察队伍建设水平的全面提升。

(2)针对“对编外人员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组织本院的编外人员续签《就业援助协议》。二是进一步规范编外人员管理,认真落实上级关于编外人员管理的有关政策,大力推动聘用制书记员的政策落实落地,从严控制编外人员使用。通过整改,我院编外人员管理规范化、系统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确保编外人员管理不留白、无缝隙,提升了编外人员的年轻化和专业化水平,提高了机关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3.关于“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高”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党建引领意识。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制定《党建品牌建设2021年度计划方案》,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二是加强分析研判。召开党组会研究本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研究通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报告》并按规定向区委进行了上报。三是切实强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省、市检察院到我院考察调研党支部建设工作为契机,认真研究当前基层党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以党建带队建强业务为着眼点提出了对策。通过整改,党建引领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党支部建设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打造出了具有检察特色的党建品牌,相关经验做法在省检察院《检察政治工作交流<基层党建与业务融合典型事例专刊>》刊发;《河北法制报》头版头条报道了我院党总支发挥基层堡垒作用的事迹。

(2)针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目标进行再分解、再细化,完善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切实增强可操作性和可评价性,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印发《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充分运用责任清单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内容和责任边界,层层传导压力。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明确了领导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有效推动责任目标落实,形成了科学定责、强化履责、严格追责的落实链条和责任体系,充分实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夯实、贯彻层层到位,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3)针对“对高检院巡视整改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支部建设,以内设机构为单位设置党支部,进一步促进党建对检察业务的引领与融合。坚持用党建“红心”引领业务“匠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引导干警在司法办案中践行检察初心,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召开检察公开听证会、研发“12309案管自助服务平台”等等,相关经验做法得到了上级院的肯定,并被《河北法制报》等媒体报道。二是完善“三个规定”落实机制。突出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针对个别干警“不会报”“不愿报”等难题,制定《关于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措施》,进一步明确应当记录上报的情形,完善“三个规定”月报告机制。三是着力改进工作作风。研究制定了《接待律师和诉讼代理人工作规范》《信访接待工作制度》《控申工作人员纪律守则》;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出“为民服务公开承诺”,选树“先锋岗”激励检察人员立足岗位作奉献,促进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为民作风进一步好转。四是注重院领导班子年轻化、专业化建设。目前,我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全日制大学以上学历已达到16.67%。五是认真谋划,积极组织开展好今年的入额遴选考试,明确相关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积极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着眼于检察官队伍梯队化建设与长远发展,推动建立青年检察官培养体系,努力提高检察官队伍年轻化、专业化水平。六是提高培训质量,注重学习效果。从队伍建设实际出发,将强化政治建设与提升素质能力结合起来,制定了政治培训方案和计划,组织新招录干警和书记员进行了不少于一周的岗前培训;积极拓展学习途径,利用全省政法网络大讲堂等平台加强日常学习,组织干警到西柏坡与正定县塔元庄村参观,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大力培养专家型、专业化人才,我院5名干警成功入选河北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库。七是认真推进我院“锋”党建品牌建设,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切实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班子成员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与支部活动,如“七一”重温入党誓词仪式等。通过整改,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崇学尚学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了检察队伍的能力素质,进一步实现党建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党建工作质量得到显著提升。

巡察期间,市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问题线索。

巡察期间,市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信访件。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党委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和驰而不息的精神抓好整改后续工作,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成果,以更加高效的举措推进全院各项工作再登新台阶,再上新水平。            

(一)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坚持举一反三,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刀刃向内和刮骨疗伤的勇气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

(二)持续深化整改,推进长效常治。保持查纠问题的接续性,围绕本院在制度建设、规范化管理、检察理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顽疾,加力攻坚克难,做到持续发力、慎终如始,防止问题反弹、顽疾变异,实现“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确保既有立竿见影的实效,又有抓源治本的长效,真正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机制。

(三)把握重点工作,强化检察担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满意作为开展好各项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善于把检察工作融入大局,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关于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密结合检察工作职能,努力提供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检察产品。

(四)注重统筹推进,确保取得实效。不断提升新时代检察干警履职尽责的能力水平,坚持效果导向,把巡察整改与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三重四创五优化”、“三基建设年”等活动结合起来,将整改成果最终体现在实际工作成效上,做到巡察整改与检察履职两手抓两促进,推动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8099959(工作时间);电子邮箱:a22302@126.com。

 

 

              中共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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