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石家庄市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桥西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3-27 09:07:13 阅读量:371

根据区委巡察统一部署,2023年630日至830日,市委第二提级巡察组对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进行了提级巡察2023年1019日,市委第二提级巡察组向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和区纪委监委审核意见,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组组织落实整改情况。区人社局党组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检验履职尽责的政治自觉和能力水平的重要标尺,牢牢担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按照“真认账、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真提高”的原则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组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区委孙鹏云书记在听取巡察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市委第二提级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二是对反馈问题整改认真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先后3次召开会议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三是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分解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四是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从思想层面深刻剖析了问题发生的原因,进一步明确了下一步整改措施,确保所有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

(二)党组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党组书记黄振国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区委孙鹏云书记讲话精神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务实的作风推动巡察整改取得明显成效。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带头领办重点问题,督促提醒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推动形成整体合力;多次主持召开专题党组会,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主持召开区人社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代表局领导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全面认领问题,深入查摆剖析,强调要建立健全巡察整改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所有问题清零见底,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效。

(三)巡察整改的基本情况。截至2月28日,巡察反馈的4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4个,长期坚持1个;制定整改措施117项;完善制度14项,巡察移交的1件信访案件,已办结1件。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不到位,履职尽责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石家庄时重要讲话精神和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1)针对“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工作的重要论述不系统不深入。例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就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及人社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局党组在学习文件和传达精神时只停留于表面,对结合文件精神、结合人社工作实际谋划业务工作方面思考不深入;2023年5月,对于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石家庄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仅通过会议传达了精神,未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制定符合桥西区特色的相关措施。”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集中学习2次,全面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石家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动京津冀社保卡“一卡通”工作,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并落实。三是要求各股室、各下属单位密切关注上级政策及动态,及时学习领会并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人社领域各项政策及文件,及时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工作方案及措施,确保落实到位。

(2)针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学习不重视,学习成效不高。2020年以来未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缺少集中学习和交流探讨的过程,学习效果不明显。”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制定了学习计划。全面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提高思想站位;二是强化中心组学习探讨。中心组集中学习后,各党组成员结合工作发言,现场交流学习心得,提高学习效果。2023年9月以来,共组织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

(3)针对“党员学习浮于表面。学习形式单一,多为宣读文件、摘抄笔记,有的党员笔记内容记录简单,近三年学习笔记仅有三十页,全部党员均未能根据学习内容结合实际工作撰写心得体会。”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创新学习形式,开展邀请专家辅导、集中观看红色电影、开展红色专题教育等活动各1次,多形式开展党员学习。二是各党小组长负责,严格要求党员笔记记录内容,结合各自职能工作撰写心得体会笔记。三是安排支部宣传委员定期检查党员学习笔记,确保学习质量。9月以来,共组织党员学习7次。

2.关于“履行职责使命有差距,推动全区人社领域高质量发展动力不足”问题

(1)针对“社会保障和创业就业建设不完善。一是‘智慧人社’建设有短板,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及‘四级一体’建设不力,不能满足‘放管服’改革需求。区人社局‘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缓慢,人社业务未按照全市统一要求‘一窗办理’,个别政务服务事项仍没有入驻行政服务大厅。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等业务,办事人员及街道工作人员均要到现场审核资料。二是人社一体化平台建设推动缓慢,目前仅完成了设备进社区,但流程繁琐,社区专业人员培训不到位,老百姓操作难度大,致使设备使用率低,不能最大程度方便基层群众办理业务。三是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不深入,未依托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提升人才服务水平。区人社局产业园区运营管理不完善,入驻人力资源机构帮助全区主导产业、重点企业在促进就业、聚集人才、优化人力资源配套服务等方面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智慧人社建设短板”问题,我局按照“应进必进”要求,全面整合局机关各股室、社保中心、就业中心等7个内设机构,按照业务量成比例抽调相关股室、下属单位的业务骨干人员安排至区人社服务大厅工作,按照前台受理、后台办理的原则合理设置岗位。其中业务办理区设有“人社综合”窗口5个、“结果反馈”窗口6个、“综合受理”窗口1个,后台设有后台审单室、人才档案室、业务预审室等办公房间,将社会保险、就业创业、人事人才、社会保障卡等人社政务服务全部纳入综合柜员办理,达成线下“进一门、一窗综办”、线上“一个入口、一网通办”的人社综合柜员制业务模式。

对“人社一体化建设推动缓慢问题”问题,我局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在市社保中心开展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的集中培训。组织人社服务大厅、街道和社区人社业务工作人员开展政策、流程上的全面培训4次,组织机关各股室、各下属单位业务骨干开展对街道、社区的指导,通过人社服务一体化集中培训、科室轮训、上机实训、传帮带等方式,不断提升人社一体化服务窗口人员整体素质、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对“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不深入”问题,一是推广发布我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优势服务清单》,为重点企业和主导产业选取相关服务提供参考。二是建立定期沟通交流机制,通过我区的企业家座谈会、入企走访、电话联系等多种渠道,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沟通交流3次,有针对性地解决企业经营发展中面临的人力资源困难。三是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赋能作用,加强园区企业的培训和服务能力提升,增强人力资源服务供给能力。与地方高校、重点院校开展交流合作2次。

(2)针对“社保基金管理不严格。一是存在重复发放养老金问题。2021年2月桥西区1人跨省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区人社局向其重复发放养老保险金10.69万元。二是区人社局对下属事业单位监管不严,存在违规发放失业补助金和就业补贴资金问题。截至2023年6月,区社保中心为虚构劳动关系的15家企业2433人发放失业补助金1084.46万元,目前,该项资金已经全部追回;就业中心在就业培训时,向22名不符合培训条件的退休人员发放就业补贴资金4.99万元。三是社保基金管理不规范,参保职工的个人权益保障不到位。区社保中心清退职工养老休眠个人账户不及时,截至2020年底,未清退的休眠账户495个,沉淀资金962.43万元。四是存在抚恤金、伤残津贴长期未发放问题。工伤死亡职工马定忠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伤死亡职工文定华和刘国连的伤残津贴原来均发放到单位,但2020年4月份后改为发放到个人社保卡后一直未发放到位。”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重复发放养老金”问题。一是已于2021年3月9日追回重复领取的养老金10.69万元。二是加强信息比对,充分利用各险种业务生产系统和全民参保协同系统进行跨地区、跨险种信息比对,核验是否存在领取其他社会保险待遇情形。三是加强宣传,将申领社会保险待遇前注意事项和相关承诺事宜的办事指南通过多途径向办事企业、退休人员宣传到位,最大程度避免重复领取社保待遇的情况出现。四是加快核实进度,接到部级、省级下发的疑似数据,第一时间与单位、领取人员、对方经办机构核实,必要时现场核实,及时下发《疑似重复领取待遇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存在疑似领取待遇情形,尽快追回重复领取的社保待遇。五是加强沟通,及时将核实结果反馈同级稽核风控科室,定期报送上级行政社保基金风控部门。六是制定《石家庄市桥西区社会保险中心社会保险待遇享受人员经办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管理力度,提高经办工作质量。

对“违规发放失业补助金”问题。一是于2023年6月追回资金1084.46万元,并在省人社一体化平台全部回写记账。二是做好源头把控,用好省人社一体化平台失业风险防控模块,对每月人员变动较大的单位进行预警,并对预警单位申请失业补助金时,需提供失业人员解除合同等佐证材料。系统的升级达到了有效预警。三是加大核查力度,每月对发放失业待遇计发电子数据中享受人员进行核查,对领金人员对应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参保单位出现次数较大的单位进行梳理排查,在河北省一体化系统中逐一核实领金人员在单位的参保及缴纳失业保险情况,且对有疑似的领金人员及时做待遇暂停处理,并通知单位提供领金人员“五查五看”材料,核实其是否有用工情况。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对涉及大批量申请失业待遇有疑似数据的单位进行稽核检查,对该单位每月员工变动、各项保险缴费等情况进行核实,并与失业待遇领金人员信息进行比对,核查单位是否有违规行为。五是完善办理流程,对上级下发的疑点数据和每月核查的疑似数据建立台账,并在次月5号前对上月失业保险待遇发放业务进行“回头看”。全面复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疑似人员及时作暂停发放处理。六是对各项工作实行台账化管理,定期向局机关社保股报送工作情况。

对“违规发放就业补贴资金”问题。一是将问题进行了逐一核实,已将4.99万元资金退回至专账账户。二是健全和完善培训机构监管办法,在培训报名时详细核查参训人员情况,对未参加社保的、临近退休日期的人员进行筛查,确保参训人员身份合规。三是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建议在业务系统中增加筛选比对提醒功能,目前建议已被采纳。

对“社保基金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已清退个人账户沉淀资金共495人。二是加强疑点数据处置。制定了《冗余数据核查清理工作制度》,接到省市下发数据风险点及时迅速解决,共完成2700余条疑点数据核实比对。三是将省市局给的数据清单进行分类。一类是确实存在个人账户长期沉淀资金的,及时联系单位或个人。确需退还个人账户金额的及时办理退费业务。有意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的,督促参保人员及时缴费,对无法联系到单位或个人的,采取多种方式通知,例如登报公告;另一类是上级下发数据与实际不符,及时向省市局反馈。四是建立长效机制措施,完善工作台账,规范处理业务,设立专人常态化联系单位或个人,最大限度保证社保基金安全。五是制定了《基金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监管,保证企业、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对“抚恤金、伤残津贴长期未发放”问题。工亡职工马定忠的供养亲属马昌奉和周吉翠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及工伤职工文定华和刘国连的伤残津贴2020年6月停发因为未按时进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因这四人为外省人员,目前通过各种方法,仍然无法联系上待遇领取人,待遇领取人未进行资格认证,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要求停发待遇,我中心待领取人进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后,恢复及补发待遇。

(3)针对“履职尽责不到位。一是区人社局长期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破坏营商环境,损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由区人社局主导的产业园人才公寓改造项目,2021年底全部完工验收,至2023年7月底仍有41.73万元工程款未支付。二是缺乏工作责任感。区就业服务中心违反工作规程,在没有商调函的情况下接收李某某档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管理费2400元未出具票据,存取档案未履行登记手续,致使李某某档案丢失。三是制定的工作举措不符合高质量就业需求。例如,在技能人才培养等方面存在技能培训面窄的问题,培训项目多以烹饪、家政服务等初级技能为主,对市场紧缺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种较少。”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区就业服务中心违规接收档案”问题。一是已协助其本人补齐档案材料并办理了退休手续,退休金已经发放至本人社保卡。二是区纪委已对相关人员作出了处理决定,中心党支部在内部通报了处理情况。三是将严格按照政策和规定办理业务,充分发挥本事件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强化人员管理,建立接收档案审批制度,明确具体负责股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完善档案交接手续,做好登记,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对“工作举措不符合高质量就业需求”问题。一是健全管理机制,安排专人对培训资金申领、审核、支付、统计等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二是开展特色技能培训行动,突出培训重点,组织培训时坚持目标导向、需求导向、结果导向,不断提高培训层次,结合我区产业结构特点和劳动者需求,紧紧围绕五大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开展示范性项目,截至2023年12月底,共完成培训2551人,其中高技能人才986人,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特色技能培训工作得到市局来信表扬。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整治不彻底方面

1.关于“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仍有发生”问题

(1)针对“监管国家级项目不力,存在资源浪费和国有资产有流失风险。一是区人社局党组对桥西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监管缺失,没有党组成员分管产业园工作,对产业园发展和运营管理缺乏谋划和有效监督。二是产业园的投入与实际发挥的作用不成正比。桥西区出资2.9亿元购买塔谈大厦,2020年10月供产业园使用,2021年6月产业园被人社部评为国家级项目,招商企业入驻后区人社局先后投入702.14万元用于装修会议室、接待室、人才公寓改造等,因一直未招聘到高端人才,人才公寓闲置至今。三是国家级产业园建成后,因招商力度不够,产业园大面积闲置。截至2023年6月底入驻商户26家,出租面积仅1.4万m2,闲置面积高达1.9万m2。四是管理费长时间未收回。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产业园入驻企业管理费481.13万元应收未收,至2023年7月28日,仍有295万元管理费未收回。五是签订不合理协议。区人社局经机构推荐与北京科锐签订产业园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局党组对协议没有进行充分论证,未提及违约保障金数额,运营商也未缴纳违约保障金。在招商项目考核不合格的情况下不但没有向违约方北京科锐追责,仍继续向运营商支付总计327.97万元运营服务费。”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没有党组成员分管产业园工作”问题。一是明确局党组成员、仲裁院院长赵宏光同志为分管领导,二是建立工作提示机制,2023年9月以来,园区管委会向运营管理方发送《提示函》4次,及时督促各项工作开展。三是谋划对运营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价,每年对运营方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听取工作汇报4次。

对“产业园投入与实际作用不成正比”问题。一是加快推进人才公寓使用工作,目前已通过园区运营方和第三方服务进行对接,按照相关手续签订了服务合同,巡察整改以来,人才公寓入住34人次。二是加大闲置资产的盘活力度,食堂、多功能会议室等基础服务设施已全面投入使用。

对“园区大面积闲置”问题。制定了《招商优惠政策》和《园区管理办法》,加强与区商务局、金融创新开发区和驻外招商组的沟通联系,及时对接招商信息。持续加大招商力度,招引企业落户园区,截至2023年底,园区入驻企业35家,占用面积2.46万平方米,空置面积0.88万平方米。

对“管理费长时间未收回”问题。一是对于继续留在园区的企业加大追缴力度,涉及到留在园区的企业已全部签订的追缴协议,并按照合同支付了管理费合计320万元。二是加大起诉维权力度,对拒不缴纳管理费的25家企业进行清退,并由园区运营方及律师团队向法院递交了起诉,目前正在等待法院审理及判决。三是建立健全了入园企业的房租合同,新招引企业招商入驻后,将全部签订房租合同,运营方也配备了相应律师团队进行保障,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对“签订不合理协议”问题。一是已于2022年8月1日向北京科锐公司发送了解约通知,正式解除了合作。二是对园区运营模式进行了调整,改为由我区国有企业“石家庄市桥西区城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运营管理,已经过2022年7月22日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三是园区管委会对运营公司严格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取得应有成效。

(2)针对“执行政策法规不严,给刑满释放人员发放退休费。区人社局违规向桥西区口腔医院退休职工曲德福,石家庄市第十中学退休教师董梦云、王二福等三名刑满释放人员发放50%退休金、物业补、暖气补、一次性奖励,并一直按照退休人员最低职级涨工资,截至2023年4月,共计发放154.17万元,其中曲德福47.74万元,董梦云54.86万元,王二福51.56万元。违反了人社部发〔2012〕69号《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第(六)款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不含被宣告缓刑的)以上刑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待遇,刑罚执行完毕后的生活待遇,由原发给退休费的单位酌情处理’之规定。”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取消曲德福、董梦云、王二福三人退休待遇,自2023年11月1日起,按照石家庄市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发放生活待遇,凡遇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其三人待遇相应进行调整。停发除生活待遇外各类补贴补助。二是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对情况较为特殊业务必须做到严格遵循政策法规办理。三是注重寻求法律援助,加强与专业律师机构沟通,用好专业法律顾问,特殊业务办理必须征求专业律师意见,妥善处置,强化依法行政。

(3)针对“内控管理机制不严格,存在廉政风险隐患。一是个人所得税未及时缴纳入库。区人社局个人所得税科目,2020年初余额1.43万元,年末余额1.4万元,2021年末余额1.4万元,2022年末余额1.04万元。二是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未在区人社局财务账簿内记录,脱离了财务监管。截至2023年6月30日,桥西区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501.46万元,存于张家口银行石家庄红旗社区支行。三是从办公经费列支临时工工资。区就业服务中心多年聘用3名临时工,2020年至今合计支出劳务费22.46万元。区社保中心多年聘用5名临时工,2020年至今合计支出劳务费28.15万元均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从办公经费支出。”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个人所得税未及时缴纳入库”问题。一是及时落实整改,该笔资金由于历史原因沉淀在支付中心账户中,2023年6月28日已将该账户资金上缴国库并销户。二是加强内控管理,对财务工作人员开展提醒教育,要求严格遵循财务工作制度,推进财务工作规范化。

对“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脱离财务监管”问题。一是加强与财政局沟通,经过比选,已选定招商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账户,由局财务监管,目前招商银行正在执行开户审批流程,完成后即可开户。二是严格执行局党组“三重一大”制度及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能力,健全资金管理使用长效机制,强化全局资金管理使用效能,组织各股室、各单位及时跟进学习执行,确保资金列支更加规范有序。

对“从办公经费列支临时工工资”问题。一是就业中心2023年8月7日召开班子扩大会研究解决临时用工工资问题。已通过购买服务形式选取劳务派遣公司解决后勤保障问题。二是加强财务制度管理,健全中心财务内控机制,强化内部管理,确保不再出现财务违规问题。三是社保中心中心为独立办公单位,为确保工作区域的安保和进出口人员登记、工作人员的就餐和退休人员档案安全等问题,采用劳务外包的方式来解决,使用物业管理经费支出。

2.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不正之风依然存在”问题

(1)针对“政绩观扭曲,存在弄虚作假虚增财政数字问题。区人社局通过买卖楼宇空转虚增数字,存在统计造假行为。2021年6月28日区人社局购买塔坛商务楼,价款5.9亿元,同年11月26日以同等价格出售该楼;2022年2月购买双子座商务楼,价款5.65亿元。同年6月24日同等价格出售该楼,出售款作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全额上缴国库”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办公室、财务室等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传达统计造假相关案例及上级会议精神,强调统计造假问题严肃性,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二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确保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办事,持续规范资金管理,严格把好各项资金支付关、使用关,根据不同领域资金使用特点做好各项资金支出。三是加强与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提高防范和化解运行风险能力,提高资金管理质效,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方面

1.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发挥政治功能作用不充分”问题

(1)针对“党建主体责任有缺失。一是对下级党支部党建工作监督指导缺失,存在党员脱离党组织管理成为‘挂名党员’‘脱管党员’的问题。区人才交流中心两名党员2021年以来未向党组织报到,未参加过党组织活动,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支部,也没参加过党员大会和党员学习。二是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区人社局机关党支部2021年度未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未进行谈心谈话和批评与自我批评。区就业服务中心党支部2020年以来未召开过组织生活会,2020年未进行谈心谈话。三是‘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2020年以来党支部会议内容记录仅以‘安排下一阶段工作或学习’一句话或几个字了之。2020年仅有两次党课学习。四是对发展党员工作认识不足,党支部2020年以来,连续三年未发展党员。”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对下级党支部党建工作监督指导缺失”问题。一是强化局党组领导,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安排部署近期党建工作1次,对下级支部党建工作进行督查指导1次,加强对下级各支部工作的指导,督促下级党支部认真规范开展党建工作,强化党员管理。二是优化各支部设置,合理调配工作人员,重新选定了党总支及支部委员,报区机关工委,明确了工作职责,充实各支部党建工作力量。三是加强下属党支部工作人员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通过开展党建活动、邀请区委组织部党建工作“专家”指导等方式提升下属党支部党建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为做好下属党支部党建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四是加大对下级党支部党建工作支持力度,在下级党支部开展各项党建工作时,积极予以适当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并对工作进行指导和协助,确保下级党支部党建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应有成效。五是充分发挥流动人才党支部作用,在做好本支部党员工作的基础上,着重加强对流动党员管理,组织定期开展党员活动,随档做好流动党员的咨询服务和组织转接工作,发挥好“蓄水池”“中转站”作用。

对“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召开机关支部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召开程序和要求。二是巡察反馈后,各级党组织召开了巡察反馈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局党组和局属单位每一名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查找思想、工作上的问题和不足,积极发表意见,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并长期坚持。三是区就业中心每年都开展民主生活会,误认为和组织生活会一致。今后,按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会前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坚持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每半年至少与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一次谈心谈话,了解和掌握干部队伍思想动态。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可随时进行谈心谈话,做好教育引导。

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针对所有党支部进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督促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会议记录。二是组织全体党员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学习“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三是组织机关支部党小组组长开展党务培训,邀请党建工作“专家”召开党小组组长会议2次,对支部会议流程及记录规范、详细。

对“对发展党员工作认识不足”问题,一是做好党员发展规划。召开机关支部工作例会并研究发展党员工作,积极挖掘优秀干部加入党组织队伍。二是规范党员发展工作,及时跟进对新发展党员的教育考察,全面自查、查漏补缺,确保党员发展程序到位、把关到位。2023年3月局机关支部向区直机关工委推荐入党积极分子3名,经区直机关工委批复。经进一步挖掘动员,有默佳轩等3名工作人员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将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有关程序开展人员考察及发展等工作。

(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执行不到位。一是对党风廉政工作不重视。领导班子未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并提出指导性意见,2020年来也未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二是政治意识不强,对巡察工作态度不端正。局党组个别成员思想认识不到位,巡察期间发表不当言论,党组汇报中看手机,对巡察工作存在对抗情绪。三是警示教育开展不深入。2020年以来,区人社局共有8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及时召开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没有利用身边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党风廉政工作不重视”问题。一是提高廉政风险意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于上下半年各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局党组领导班子每年听取两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二是加强廉政勤政教育,健全干部谈心谈话常态化机制。

对“对巡察工作态度不端正”问题。一是7月19日召开专题局党组会,再次集体学习巡察工作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强调巡察工作重要性,要求全体党组成员真正提高思想站位,把巡察工作当成一次检验工作和学习情况的“体检”,严肃查摆问题,先行先改,自我加压,寻找解决办法,把解决问题当成提高自我能力,提升工作效能的重要契机。各党组成员在会上进行自我剖析并做出表态发言。二是对涉事党组成员进行批评教育,由党组书记对其进行谈话,责令其在7月20日局党组会上做出检讨。

对“警示教育开展不深入”问题。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严肃批评。二是召开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集中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通报典型案例及本局某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警示文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是加强干部日常警示教育,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党员干部在本地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得到思想上的洗礼,不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2023年10月30日,韩卫杰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局机关支部第一时间召开了支部大会进行通报和警示教育。

(3)针对“党的领导不够坚强有力。一是决策程序不规范。违反末位表态发言,党内民主走形式。2020年3月31日会议研究推荐事业编制副科级干部,由党组书记先表态。二是监管下属事业单位有缺失,下属事业单位区就业和区社保中心,在干部使用、推荐干部、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未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未经区人社局党组会集中讨论决定。”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局党组会,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组班子在讨论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坚决严肃会风,确保决策科学民主。二是修订完善《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和《党组工作规则》,于2023年12月22日党组会研究通过并开始执行。促进党组会议事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议事水平和工作效率。2023年以来,局党组共召开5次会议,均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三是强化过程监管,督促各机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严格落实规章制度,按程序提交审议重大事项,按规定使用经费,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四是向区社保中心、区就业中心发送《关于及时梳理报送“三重一大”事项的通知》,要求其按要求及时梳理并向局党组汇报本单位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经梳理,自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区社保中心、区就业中心暂无“三重一大”事项需研究。

(4)针对“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落实不严。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重点工作监督缺失,2022年以来没有参加过局党组的“三重一大”会议。二是机关纪检发现问题的主动性不强,谈话约谈不经常,抓早抓小做得不够。监察力量不足。区人社局党组虽配备了纪检工作者,但工作都由办公室代替,负责纪检工作的同志不知晓自己的职责也未履行过工作职能。”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通过集体学习“三重一大”制度相关规定,进一步认识“三重一大”的重要意义和精神。二是邀请局派驻纪检组参加局党组会,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提交会议议题和相关会议材料。2023年9月以来,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或向派驻纪检组报告1次。三是明确纪检工作人员,主动对接问计区纪委监委、市人社局机关纪委等部门,梳理工作职责,增强主动监督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四是加强与派驻纪检组沟通,做好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推动党员干部约谈常态化、具体化。

(5)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保密工作责任制履行有差距。一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缺失。2020年以来局党组未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未制定意识形态工作方案,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中均没有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二是网络舆情处置不及时。2023年6月16日,区人社局招聘的培训机构新华电脑学校发生学生虐猫事件,在网络上引起关注,区人社局未能及时发现处置,事态扩散后才从区委网信办预警得知,应对措施滞后。三是保密工作意识不强。涉密文件传阅登记不规范,资料乱摆乱放,电脑未设开机密码,工作邮箱内容不能做到定期清理。”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缺失”问题。一是2023年10月16日局党组召开意识形态安全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并对下阶段意识形态安全工作进行部署。二是研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人社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三是明确党组书记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一体推进,认真总结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在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职中报告。

对“网络舆情处置不及时”问题。一是加强与区网信办联系,安排专人定期了解舆情情况。二是结合各股室、各单位重点工作,在安排部署时考虑到是否可能引发舆情事件,提前安排,防患于未然。三是对于已发生的舆情事件,及时上报,采取有效措施,将影响降到最低。2023年9月以来,我局未发生重大舆情事件。

对“保密工作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加强保密纪律教育,开展保密教育培训1次,日常在工作群中每周发布保密教育信息8条。二是组织开展全局网络系统和计算机安全检查2次,维护网络设备及终端3台次。三是安排专人定期管理文件资料,督促工作人员为办公电脑设置开机密码,每半年更换一次,安排工作人员定期清理邮箱文件1次。

2.关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

(1)针对“领导班子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是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混同,会议议题研讨不充分,党组成员对议题提出建议少,多以‘同意’代表。二是党组书记团结协调能力不足。2020年至2022年期间,人社局党组班子团结力不强、各管各业,对其他班子成员分管的工作不了解,班子形不成集体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2022年3月黄振国任局党组书记、局长后情况才有所好转。三是班子成员更换频繁。区人社局党组2020年以来班子成员更换6人,工作衔接不畅通,影响工作进展。”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混同”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和《局务会议议事规则》,于2023年12月22日党组会研究通过并开始执行。明确党组会议和局务会的议事范围和程序,对号入座开好各类会议,会上充分研讨,结合各自分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二是根据会议性质对议题内容作了区分,巡察整改以来已召开党组会3次、局长办公会议1次,

对“党组书记团结协调能力不强”问题。一是加强梯队建设,优化岗位设置。科学谋划人岗编配,强化业务的“传帮带”,按照“人岗相适”原则,2022年3月以来,对3名党组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对于重大综合性任务,通过组建专班、集体合作等形式,进一步提升了工作效率。二是加强关心关爱。通过开展党内组织生活,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一把手”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了解班子成员的思想状况和工作情况,不定期开展交心谈心活动,进一步提升团结协作意识。

对“班子成员更换频繁”问题。一是做好工作衔接。班子成员更换时做好工作交接,对特殊情况无法交接或不能完全做好交接工作的,由所分管股室或单位负责同志加强工作汇报,协助新任班子成员尽快熟悉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按照省、市统一安排,结合我局实际,定期开展培训或学习,协助新任班子成员了解业务政策。三是主动向上问计。新任班子成员多向市级人社系统对口科室或单位问计,主动寻求业务指导,掌握市级最新动态,更好开展工作。

(2)针对“干部使用和管理方面有差距。一是存在超期借调人员现象。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未履行借调手续,2020年借调汇通街道两名社工到园区工作至今。二是党员干部管理不严格。个别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社保中心个人请销假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假条上交不及时、签字不全等问题;人才交流中心1名劳务派遣人员因身体原因,近两年工作时断时续,未履行请销假制度。三是区人社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混编混岗问题突出,80%编制和岗位不对口,如人才交流中心10个事业编制只有1个在本岗位,易造成管理上的疏漏。”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超期借调人员”问题。一是产业园借调两名社工相关事宜于2019年11月29日经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及于2021年10月经区领导审批同意。已与汇通街道办事处联系并解释说明了相关情况。二是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工作要求,及时与管理单位联系沟通,履行相关手续,确保流程合规合法。

对“党员干部管理不严格”问题。制定《人社局平时考核办法》,严格人员日常管理监督,严格按照规定加强人员请销假管理,对自觉性差的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对不按规定请销假的人员,勒令补充相关手续。

对“混编混岗”问题。一是全面梳理混岗情况,局领导带队分别赴下属事业单位开展调研。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解决方法,通过合理配置职能,以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为目的,调整工作人员岗位,逐步解决人员混岗问题。三是积极与区委编办等部门沟通,请示解决局机关编制人员较少问题,争取增加编制数量,减轻工作量大与人员编制少的矛盾。四是主动向市人社局问计,加强与市内其他区人社系统沟通,优化股室职能和人员配置,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目前已完成股室职能调整1次,人员调整6人。

(四)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不足,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方面

1.关于“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不足。2021年区委第四巡察组对人社局党组巡察‘回头看’,指出17个问题,局党组在整改期限内上报完成整改17个。局党组存在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做得不够、制定的整改措施有的过于笼统乏力、整改的日常监督弱化等问题。区委第四巡察组指出的‘党组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形式单一’、‘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和‘党组织建设薄弱,决策执行不到位’等4个问题,在本轮巡察中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两次巡察都存在的问题涉及的股室提高思想认识,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加大追踪问效力度,每月向局党组汇报问题整改进展和实际工作成效。

2.关于“对审计发现的‘超期限公益岗位整改不到位’,截至2023年7月全区仍有16名不符合此规定的公益岗位人员未被清退。”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2023年7月,对16名公益性岗位人员解除聘用,不再使用就业资金进行保障。参照市级安置政策,改以政府购买的方式继续实施人员聘用,由区财政资金予以保障。二是加强人员管理,根据《石家庄市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组织对我区各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开展考核工作,持续规范人员日常管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采取“挂岗、空岗、替岗”等虚报、冒名顶替等形式套取、骗取专项资金等违纪行为,切实发挥公益性岗位作用。

3.关于“2023年7月7日群众反映河北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拖欠3.69万元事项”

处置结果:已办结

处置情况:群众反映的河北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正在进行重组,管理人为河北三和律师事务所,经与管理人联系,反映人已被确定为债权人,待资产处置完成后,优先支付员工工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区劳动监察大队已完成处置。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关于“履职尽责不到位。区人社局长期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破坏营商环境,损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由区人社局主导的产业园人才公寓改造项目,2021年底全部完工验收,至2023年7月底仍有41.73万元工程款未支付。”问题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与区财政局协调沟通,反映了实际情况。二是已及时纳入2024年财政预算申报,并向区财政局提供了相关佐证资料。但2024年预算尚未确定,目前区财政处于封账状态,暂时无法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三是日常各项工作严格落实财务制度,与局财务室紧密配合,做到“无预算不支出”,防范化解资金风险。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在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中走在前列。

(一)加强政治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提高巡察整改成效。不断强化权力运用制约和监督,增强党规党纪意识,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为人社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深化整改落实。坚决克服过关思想和松劲情绪,围绕全面完成整改落实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我局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实抓好。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稳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三)建立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将巡察整改与推动人社事业发展紧密结合,把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成果上升为制度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充分发挥制度刚性约束作用,用制度机制固化巡察整改的成果。认真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形成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良好环境,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人社干部队伍,为推动全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人社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3051633(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169号633房间;邮政编码:050000;电子邮箱:qxqrsj@126.com。

 

                                                                                                                       中共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3年3月9日


分享到:

©中共石家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石家庄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503013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