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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家庄市桥西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桥西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3-27 09:11:41 阅读量:228

根据市委、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6月30日至8月30日,市委第二提级巡察组对桥西区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1019,巡察组向区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

(一)党组组织落实整改情况。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力以赴抓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建设现代化幸福美丽的桥西区提供坚强保障。巡察反馈意见以后,局党组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区委书记孙鹏云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了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于建兵为组长,两名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副局长王冉兼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机关骨干力量为办公室组成人员,加强了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推进实施。根据市委第二提级巡察组反馈意见,制定了我局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及整改工作台账,明确了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及完成时限,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先后5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抓实抓牢整改工作落实。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为深入分析,扎实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局党组于12月7日,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组织部、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及区委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并指导会议。会上,局党组及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及自身工作实际,分别深入进行了对照检查发言,明确了下步整改措施,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对民主生活会进行了点评,对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局党组进一步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组织落实整改情况。局党组书记于建兵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态度上坚决整改,在行动上迅速落实。针对市委第二提级巡察组对局党组及个人反馈的意见,认真组织班子成员及相关股室负责同志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区委书记孙鹏云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亲自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照单认领,不回避、不敷衍、不推诿。研究落实整改责任分工,由党组书记、局长于建兵同志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台账,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针对巡察整改中的涉及养老等重点难点问题,亲自研究落实,单独听取落实情况汇报。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根据整改责任分工,通过党组会议、谈心谈话等方式,提醒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严于律己的工作纪律,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于2023年12月7日组织亲自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号入座,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从主观找原因,从自身找不足,从思想根源找差距,自觉整改,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当起“一岗双责”主体责任,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及监督工作,营造廉洁自律、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三)巡察整改的基本情况。截至2024年2月29日,此次巡察反馈的3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4个,长期整改1个;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共制定整改措施51条,其中已完成整改措施50条,正在推进落实1条。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事项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有力,推动全区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石家庄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全面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石家庄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形式化,仅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表面层次,不深入不具体、没有入心入脑。2020年以来,理论中心组36次学习,均为领读文件,未结合民政部门工作实际深入交流研讨”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坚定自觉地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及警示教育需要,为党员干部配发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著作选读》等规定书目的基础上,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购买了由民政部编写的《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关于基层治理论述摘编》《中国式现代化面对面》等书目,提升党员干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2023年11月下旬,我局集中组织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培训,特邀河北省委党校教授哈伯先教授为机关党员干部进行主题教育专题辅导,进一步深化理论教育成果。《石家庄日报》对我局主题教育举措及成效进行了专题报道。二是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科学制定学习计划,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精选学习课题,及时跟进最新政策理论学习内容,切实发挥局党组领导作用。2023年10月以来,共组织开展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2次、集中培训1次。

(2)针对“学用结合不紧密,理论指导实践能力不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重要论述不深入,局党组未结合讲话内容制定工作方案、任务清单、措施台账等。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石家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不够,局党组会议没有进行专题研究,没有结合职责提出具体落实措施”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为全体党员配发了《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并将其作为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内容。通过集中学习,进一步增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上来。二是切实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月制定党支部学习计划,对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讲话、著作第一时间组织学习,确保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三是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石家庄重要讲话涉及的工作任务,建立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情况台账》,对养老服务、年度民生实事、承担的年度民生工程等三项重点任务,明确了具体推进举措、职责分工及完成时限施,确保相关工作任务在民生领域落地见成效。

    2.关于“履行民政职能职责不到位,推动各项民生保障工作提质增效有欠缺”的问题。

(1)针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举措不多,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落实不细。一是2023年低保边缘家庭扩围增效工程是省、市20项民生工程之一,民政局对此项工作举措不多,推动方法单一、推动力度小,分管区领导被市政府约谈。二是2022年民政部审计石家庄困难群众补助资金发现,截止2021年9月,44名重度残疾人应享未享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针对2023年低保边缘家庭扩围增效工程推进问题,一是由我局牵头,加强与市民政局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全市各县(市、区)低保增量工作进度。二是加强了对街道办事处业务指导和政策帮带,将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整理成册发至各街道办事处并进行业务培训。对工作进度相对缓慢的街道办事处,业务股室人员下沉街道,进行现场督导、政策帮带。三是加快核查进度。针对省核查系统核查周期较长的问题,加强与市车管部门、区行政审批局、区社保局等部门协调沟通,将车辆信息、工商注册信息、缴纳社保信息等重要核查项目,由线上核查变为线下核查。四是加强工作督导。实施日报告、日调度制度,将各街道办事处提交系统核查、任务完成、问题原因分析等情况进行日通报。截至2023年12月,全区已纳入低保边缘家庭对象1417人,已按照要求节点完成任务(1411人)。2024年初,在市民政局对全市23个县(区)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程考核打分中,我局被列为“优秀”等次。

针对重度残疾人应享未享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问题,我局一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定期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策等形式,扩大残疾人补贴政策知晓度。二是主动发现、主动告知。通过国家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平台,实时对新办证的残疾人通过平台发送短信形式主动告知残疾人补贴政策。定期开展与区残联进行数据共享,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残疾人主动发现主动告知,由区残联负责对新办证残疾人、区民政局负责对新纳入低保残疾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告知书》。巡察反馈的“残疾人两项补贴涉及应享未享问题44人”,其中已纳入两残补贴11人(其中因户口迁出2人:长安区已享受1人、元氏县已享受1人);择高领取其他补贴2人(其中享受养老补贴1人、享受伤残抚恤1人);不符合领取条件8人(其中死亡7人、吸毒1人);自愿放弃23人。

(2)针对“推动养老机构建设不力,养老服务落实不到位。“十三五”兜底工程落地缓慢。2014年桥西区老年公寓开始筹建,2018年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2020年12月份主体完工,总投资概算为6565万元桥西区老年公寓,因局党组前期研判不精准、市场调研不深入,导致该老年公寓经营服务权三次拍卖失败,直至2023年3月才竞拍成功,截至目前仍未投入使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区老年公寓项目,由业务股室负责,跟踪督促运营机构加快装修工作进度,加强对项目后续运营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切实提高机构养老服务质量,确保兜底工程项目真正发挥保障作用。2023年12月,桥西区老年公寓完成养老机构备案手续,开始运营并收住老年人,发挥项目养老服务作用。截止2024年2月,共收住老人58人。《石家庄日报》对我局工作举措进行了报道。二是大力提升养老机构标准化水平。落实养老服务国家标准及相关规范,促进养老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服务,督促和支持养老机构积极整治存在的服务隐患,提升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对各区属养老机构实行分片包干方式进行督导检查。为筑牢养老机构安全防线,2023年11月以来,我局先后向各区属养老机构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关于做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局党组班子成员带队,先后对各养老机构冬季取暖、安全生产等工作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限期整改,提升各机构应对养老风险隐患的能力,确保各机构入住老年人安全、温暖过冬。三是大力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我局以“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提升”民生工程为载体,大力推进养老护理员培训及考试工作。聘请行业专家和实操能手,分两个批次,有针对性对所有养老护理员,就基本照护科目和职业素养开展全员培训。同时,指导各养老机构采取以老带新、以会代训、相互观摩等方式开展养老护理员“岗位大练兵”活动。2023年以来,先后组织养老机构护理员两次参加考试,全区新增养老护理员持证人员96人,完成年度任务(45人)的213%;全区持证护理员达到172人,占护理员总数的75.7%。3名养老护理员分获省、市职业技能大赛奖励及最美养老院长称号。《石家庄日报》对我局工作举措进行了专题报道。四是针对养老机构存在的安全问题,召开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对各养老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再部署再强调,要求各机构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做好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工作;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日常检查登记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登记在册,及时跟踪记录整改情况,确保安全生产隐患问题闭环管理。2023年12月中旬,我局协调区安委办邀请安全生产专家对我区养老机构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指导,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能力。

(3)针对“履行社会组织监管不到位,养老服务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广源老年公寓存在消防应急灯不亮、防火巡查记录代签、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过期等问题;中山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存在食品存放生熟不分、操作环境脏乱差,灭火器数量配备不足,防火巡查记录未建立等问题”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针对“消防应急灯不亮、防火巡查记录代签、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过期”等问题,广源老年公寓对机构进行了全面排查,更换了损坏的应急灯;按照“谁检查谁签字”原则,据实记录防火巡查情况;对证书过期问题由具备资质的机构对证件进行了年检,问题已全部整改。针对“中山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存在食品存放生熟不分、操作环境脏乱差,灭火器数量配备不足,防火巡查记录未建立等”问题,我局向各街道下发了《提示函》,进一步夯实街道对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监管的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保障老人生活、用餐及机构消防安全。相关问题中山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完毕。同时,我局于2023年12月编印了《民政社会福利业务操作手册》,将社区日间照料机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助餐等建设及服务规范相关政策文件纳入其中,发放到各街道、社区,进一步提高基层工作人员政策及工作能力。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彻底方面

1.关于“防范机制不健全,工作中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1)针对“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有漏洞。一是监管方式单一,每月都有虚报冒领问题发生。据统计,追缴冒领的低保金和残疾人两项补贴,2020年2.89万元,2021年9.15万元,2022年8.35万元,2023年1.47万元。以邢某某、任某某、边某为例,区民政局由于监管不力,3人长期骗取低保金合计9.29万元。二是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把关不严。2020年至 2023年期间,民政局向21名不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1.8万元”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定期组织街道经办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经办人员的政策执行能力。二是建立承诺制度,对新申请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签订承诺书,保障对象书面承诺家庭基本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主动向街道、社区申报。三是建立健全核对机制。充分依托省级家庭经济核查系统,积极协调市车管、区审批局、区残联、区疾控等相关部门,不断拓展区级核查项目,定期开展部门间数据共享及信息比对。截至2023年12月底,巡察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完成,涉及邢晓洁、任榜兰、边松3人违规领取的低保金共计9.29万元,已追回并缴至区民政局财务。涉及21名不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共计1.8万元,已追回并缴至区民政局财务。涉及“边某违规领取低保金”问题,区监委调查后,已于2023年2月给予股室负责人警告处分。针对该问题,局党组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专题会议,对中层以上干部开展了警示教育。2023年4月,我局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落实民政服务对象常态化核查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区、街、居三级职责分工及工作措施,加强低保核查工作。

(2)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一是资金支出手续不全,3年来重大款项支出均未附“三重一大”会议记录。二是超范围支付补贴款。2020年桥西区财政局检查区民政局“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资金时发现,享受服务老人,选择服务内容与“服务清单”不匹配的次数高达1035次,涉及支付的服务补贴款17.45万元”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资金支出手续不全问题,进一步规范财务支出手续,加强财务人员审核,凡属重大款项支出,在票据齐全的同时,附“三重一大”会议记录。二是针对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内容与服务清单不匹配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提供服务的企业或机构监管,加强对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平台系统提供的服务数据进行审核,对审核中发现问题且经核实后确不匹配的服务项目,不予结算;对已结算的不匹配服务项目资金及时追回;对多次存在问题的企业或机构,及时向上级民政部门进行通报。2020年涉及的服务补贴款17.45万元均已退回。

2.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不正之风仍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存在懒政怠政思想,救助资金闲置。一是2020 年8月桥西区成立社会救助基金会,区财政拨付初创资金500万元用于开展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社会救助基金会成立后,未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推进社会募捐,从成立至今仅收到捐赠资金1000元,也未开展帮扶救助工作。二是2020年区民政局在4、5月份共收到省级养老服务体系补助资金248万元,直到年底未开展救助工作,被区财政局收回”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根据省政府《关于设立社会救助基金会的指导意见》(冀政办字〔2020〕34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社会救助基金会资金支出办法(试行)>的通知》(石民政〔2020〕55号)、《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社会救助基金会章程》,制定了《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社会救助基金会救助办法》,促进社会基金会正规有序开展救助活动。组织街道办事处召开社会救助基金会救助专题工作会议,会议通过对街道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基金会开展慈善活动的相关文件,提升经办人员政策执行能力,并对下一步基金会开展慈善活动进行安排部署。二是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原有的政策宣传形式的基础上,采取微信、电话主动告知的形式,对社会救助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分别于2023年3月、12月,先后两次组织了社会救助宣传月及法制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扩大居民政策知晓度。三是发挥主动发现机制。针对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后,仍没有居民提交基金会救助申请的问题,充分发挥主动发现机制作用,组织动员社区、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辖区因病、因学、因残等刚性支出费用较大,虽经各项社会救助后仍有困难的群众开展调查摸底,对于符合基金会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主动告知提交基金会救助申请材料,由“人找政策”转变为“政策找人”。四是对于困难群众提交的申请材料,街道办事处按照相关办理程序,及时受理、入户调查、审核上报,基金会对报送的申请材料召开理事会进行审议,对于审议通过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依规依标发放救助资金。截至目前,通过采取主动发现,依规申请,基金会已救助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4人,发放救助资金21870元。

针对补助资金被收回问题,进一步做好对口部门预算申报工作,组织业务股室、财务工作人员加强对预算相关规范政策的学习,根据实际情况,科学精准测算年度所需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统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2)针对“为民服务意识淡薄,存在敷衍应付现象。一是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多次接到办事群众反映服务结果不满意、电话无人接听、服务态度恶劣的投诉。二是2023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多个答复内容雷同,如: 政协桥西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67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与第72号关于“智慧社区及居家养老实施”两项提案的答复内容基本一致”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婚姻登记处服务问题。2023年10月23日,局主要负责同志对婚姻登记处负责人进行谈话,2023年10月24日,由局分管副局长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婚姻登记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开展了窗口服务作风专题教育,提高窗口人员的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引导工作人员注意讲究工作方式方法,稳固提升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严格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电话接听实行排班专人负责制,专设一号窗口为固定电话接听,每周由固定人员负责接听,解释接打群众业务咨询;各业务组长做好跟踪监督,提升群众对婚姻登记窗口的满意度。2023年12月,在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对各窗口单位“好差评”考核通报中,婚姻登记处评价满意率为100%。二是针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雷同问题。加强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督导。进一步完善承办机制,制定了《区民政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由责任股室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工作,定期向主管局长、局长汇报办理进度,答复内容逐级审核后,予以印发。针对重点建议、提案,由主管领导牵头,召集相关股室进行研究,提出解决办法,确保建议及提案办理质量。

(三)基层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关于“管党治党责任压得不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一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走形式,评议党员不规范,近 3年以来均没有通报民主评议党员有关情况,2020年没有组织学习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内容,没有提名监票人和计票人;2022年没有进行个人自评与相互评议,甚至个别党组成员分不清民主生活会与组织生活会的区别。二是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认识不足,思想上不重视,2020 年以来没有发展过党员”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条例准则,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党建工作纳入年度民政工作任务当中,进行统筹安排。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支部委员工作职责,为规范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奠定基础。在上级党委指导下,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切实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发挥好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在2023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中,支部党员均提交了个人自评报告,在汇报学习工作等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了个人自评等次。评议会上,党员之间进行了相互评议和民主测评。三是加强局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整体规划,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增强主动性,主动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经积极工作,已有1名公益岗位工作人员向支部提交了入党申请书,经支部研究,已列入培养计划。

(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履行不到位。一是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不力,没有结合分管股室业务工作,逐一进行风险剖析、廉政提醒,采取防控举措,未将党风廉政建设抓在经常、融入日常。二是廉政教育不够有形有效。局党组警示教育方式单一,仅限于观看上级要求的警示教育片、传达警示教育相关文件,以案为戒、以案示警不深入。2020年至今,局机关共有6名人员受到党政纪律处分,未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通报本单位典型案例,达不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效果”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业务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系统性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由局党组书记亲自负责,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思想、学习实际,不定期对重点岗位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进行廉政及学习情况提醒教育;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约谈,督促履职尽责到位。三是强化学习教育,把廉政警示教育作为常态,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定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2023年10月以来,我局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为重点,通过召开党组会议、支部党员大会等方式,对我市近年来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例进行学习,通过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警示机关党员干部,坚决守好思想防线、法纪红线、家风界线。以第二批主题教育为载体,把警示教育学习纳入集中学习培训环节。为机关党员干部配发了《中国共产党重要党内法规学习汇编》、《党员干部家风建设读本——清风传家/严以治家》等用书,并安排集中警示案例学习,增强党员干部的红线思维和底线意识。2024年春节前夕,局党组印制了《春节期间廉洁提醒函》,并发至全体人员,提醒机关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2024年2月18日,组织开展了党组书记讲案例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对警示案例分析点评,发挥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作用,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3)针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组织管理能力有待提升。一是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以2022年为例,全年召开了44次会议,均存在党组议题与业务工作不分、班子成员表态发言少、中层干部长期参与议事决策等问题。二是‘三重一大’制度不完善。大额资金的标准未明确,重大事项讨论不充分,如2022年2月14日区民政局党组会议讨论拟推荐3名科级干部时用‘经研究’三字代替讨论过程”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区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落实好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决策及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由局党组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二是修订完善《区民政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明确上会讨论大额资金标准;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加强对重大事项的讨论研究,规范做好局党组会议记录。

(4)针对“纪检监察机构日常监督不到位。机关内部监督职责履行有欠缺。党支部纪检委员由一名党组班子成员担任,日常工作仅限于安排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向区纪委监委报送材料。派驻纪检组2020年以来,未参加过区民政局党组会议、领导班子会议等其他重要会议,对重点领域、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监督不到位”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充实局机关内部监督工作力量。明确一名党组班子成员负责纪检工作,明确了两名机关党员干部承担局机关内部监督日常工作,分工做好纪检各项工作。二是加强同派驻纪检组沟通联系,做好日常监督资料上报的同时,在重要会议、重大决策实施前,及时通报邀请派驻纪检组,主动接受派驻组监督指导。针对主题教育、“小十长”、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惠民资金发放等重点工作,按照派驻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工作情况。2023年12月7日,局党组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参加了会议。

(5)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观念淡薄、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一是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自2020年以来,未将习近平总书记对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未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未把意识形态纳入年度述职报告。二是保密风险意识欠缺。保密体系制度建设不完善,没有成立保密责任小组,没有明确专人负责管理保密文件及电子设备”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对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开展培训等方式,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规范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加强局党组对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党组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和党建工作负总责,明确由两位党组成员协助分管意识形态和党建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导形势。局党组定期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并进行专题研究;局党组及党组班子成员要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述职报告。三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营造民政工作发展良好舆论氛围。2023年以来,我局加强对工作经验、举措办法的总结提炼,积极撰写工作信息,全年累计被国家及省市媒体宣传报道63次,提升了民政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同时,注重加强政策宣传,坚持正确政治导向,通过局党组会、班子会、科室例会等不同形式,加强学习教育,确保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四是加强保密工作学习培训,成立机关保密责任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管理保密文件及电子设备,组织机关在编在职人员全部签订保密承诺书。2024年2月28日,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主持,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及机关中层以上干部职工进行了保密工作专题培训,集中组织学习了《国家保守秘密法》等,强化工作人员保密意识及保密管理工作。

2.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彻底,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有待优化”的问题。

(1)针对“领导班子建设有短板。一是领导班子不健全。巡察期间党组书记、局长病假,缺配一名副局长,只有一名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二是班子成员分工不科学。谈话反映,疫情结束后未及时调整分工,重要业务科室,如社会救助股、社会福利股、社会组织股都由同一名党组成员分管,缺乏合理性。三是个别党组成员只盯着自己的‘分内事’,对其他成员分管的‘责任田’关注不足,起不到‘献良策’的作用。如2023年5月,在研究新成立20个居委会进展情况时,主管副职讲的多,其他党组成员不能很好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局党组干部配备情况,向组织部门汇报,配齐领导班子成员。经沟通了解,我局属于涉机构改革部门,人员编制暂时冻结。待机构改革完成后,再由组织部门根据核定编制及领导职数情况进行调配。二是结合局工作实际,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重要业务工作,如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分别由不同班子成员进行分管,提升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三是加强局党组学习教育,积极引导党组班子成员主动担当作为,不仅熟悉本职业务工作,也要做民政业务的行家里手。充分发挥集体决策作用,利用集体智慧推进重点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在2023年社会救助扩围增效任务及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两项重点工作推进中,局党组打破分工,由局党组班子成员分别带领骨干力量深入基层街道社区、养老机构进行工作督导及检查,合力推进任务落实。

(2)针对“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一是事业编制缺编。区民政局核定事业编制11名,实有人员10名,缺编1人。二是自行设置股室。根据《石家庄市桥西区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应设3个股室,实设8个股室”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事业编制缺编问题,经沟通了解,我局属于涉机构改革部门,人员编制暂时冻结。待机构改革完成后,根据核定编制及人员情况,由编办及人社部门统筹调配。二是进一步加强干部培养力度,组织开展常态化业务培训,从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入手向内部要效益,使机关干部职工由一人一专向一人多专、一专多能转变,最大限度整合现有人力资源,提升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三是严格按照局“三定”方案设置股室,针对业务量较大股室,合理设置工作负责人。2024年1月2日,我局召开党组会,对人员分工进行了调整,由两名局党组成员分别兼任局主要业务股室负责人,同时明确三个股室具体业务工作的牵头负责人,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1.关于“巡察整改落实不彻底”的问题。

针对“巡察整改落实不彻底。一是2019年12月市第六统筹巡察组共指出11项21条问题,截止2020年4月,局党组上报全部整改完成。本轮巡察发现‘政治学习走形式’、‘意识形态没有召开过专题会议’、‘养老服务检查流于形式’的问题仍然存在。二是2020年12月省委第五巡视组共发现2条问题,‘民办养老机构供需匹配度不高,2000多床位仅入住半数’问题至今没有彻底落实”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政治学习走形式”问题。坚持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民生民政工作的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联系工作实际,不断跟进学习,指导工作实践。灵活学习方式,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鼓励党员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学习,对年度学习积分排名靠前人员予以奖励表彰,提升党员干部学习自觉性和主动性。2023年底,推荐4名12月单月积分1000分以上人员、4名总积分70000分以上人员参评全区优秀学习达人评选,有效激发了局机关干部职工的学习热情。二是针对“养老服务检查流于形式”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养老机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为主要方式、重点监管为补充,联合市监、消防、金融等职能部门,完善养老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三是针对民办养老机构匹配度不高问题。推进星级养老机构建设。通过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打造一批品牌星级养老机构,提升民办养老机构的美誉度,吸引更多有需求的老人入住。目前,全区共有12家养老机构中,有11家通过了星级评定工作(1家为年内新备案机构,暂不具体星级评定资格)。作为全市首家区级公建养老机构,桥西区老年公寓于2023年12月正式备案运营,可提供养老床位330张,其中用于特困兜底保障床位不少于30张,进一步提升了全区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同时,落实民办养老机构各项优惠政策。对已备案的机构及时按标准发放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养老服务中,提升供需匹配度。

2.关于“成果运用有欠缺”的问题。

针对“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一是区民政局没有深挖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源,没有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促整改。二是纪委监委未将巡察整改纳入日常监督的重点,未参加巡视、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没有采取相关监督举措确保巡察整改的各个环节落实到位”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成立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于建兵同志任组长,两名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各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精干人员为成员,负责巡察整改日常有关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积极发挥作用,按照责任清单,认真履行职责,协助党组对照上轮巡察反馈意见,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着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建章立制;对需长期整改的任务,分阶段明确目标,紧盯不放、久久为功、确保成效。二是加强纪检日常监督。定期向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汇报整改方案、整改完成情况;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对相关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受邀参加了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针对“履行社会组织监管不到位,养老服务场所存在安全隐患。2023年留营养老公寓拆迁,在没有通过消防验收,没在区民政局办理备案手续的情况下,48名养老人员转运入住至长兴街 57号,老人的生命安全未得到全面保障”问题。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针对长兴街57号未通过消防验收问题。我局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进行了通报,联合区消防大队、区市监局等多次对该服务场所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服务场所通过有资质第三方完成了消防及房屋安全监测报告,消防及房屋安全质量均符合行业标准。按照省民政厅、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四部门联合印发的《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冀民〔2022〕57号)文件规定,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桥西分局、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共同研究确定,认为该处服务场所适用“一事一议”办理消防审验手续,并起草了相关材料准备报请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在此期间,由于项目开发商缴纳了相关费用,启动了项目解遗程序,故不再适用冀民〔2022〕57号)文件规定的养老机构消防审验处理程序。目前,项目开发商正在积极办理消防及不动产手续。待该场所办理消防审验手续后,可到我局申请养老机构备案登记。

四、下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和市委巡察组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任务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民政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加强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深入推进党组织建设。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深入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不断丰富第二批主题教育的学习教育载体,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遵守党规党纪,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接受监督。通过夯实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二)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以党建促业务工作发展。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为目标,不断推进“纠四风和作风纪律整顿”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珍惜和运用好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同时,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使业务工作与党务工作相互促进。

(三)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事业发展提供源动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及时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尽量抓早抓小。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按照整改方案持续发力,盯住问题不放,持之以恒抓巩固、抓提升,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到促进工作发展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 88606601;通信地址:槐安西路255号泰金大厦11层;电子邮箱:qxqmzj@163.com。

 

                                                                                                                                        中共石家庄市桥西区民政局党组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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