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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西区纪委监委机关学习培训制度

来源:桥西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8-31 10:54:42 阅读量:1093

为推动纪委监委工作高效运转,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培养良好的学风,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积极性,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1.学习时间。每周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特殊情况另作调整。办公室负责统一制定学习计划,并做好记录。

2.学习计划。政治理论学习由党支部负责组织,根据形势和任务需要,制订季度学习计划或半年学习计划。业务知识学习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各科室,按季度制订学习计划;由各室提出学习意见,作出具体安排,报主管副书记审定。

3.学习内容。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合理确定学习内容,主要包括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纪条规、法律、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等。

4.组织学习。区纪委监委的业务知识学习由各室轮流主持,根据学习计划进行落实,要指定人员准备学习资料,做好学习辅导,确保学习计划落到实处。

5.实行考勤。办公室负责学习考勤登记。机关全体干部要认真遵守学习纪律,原则上不准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向主要领导请假。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月由办公室对每个人的学习笔记进行一次检查。

6.定期培训。纪委监委机关全体干部均应接受培训,特别是监察体制改革后,要强化日常学习培训,促进纪法衔接,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7.培训内容。主要为党章党规、法律法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国家新的法律、法规、规章颁布后,全员培训要在一个月内完成,保证学习效果。

8.培训方式。以聘请专家、教授授课和各常委、室主任轮流讲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9.学习效果。通过政治、业务学习,使全体人员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宗旨观念,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使全体人员不断提高新时代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工作水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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